校属各级党组织、各单位:
根据《鞍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》(鞍师委发〔2020〕40号)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2020年度本单位人员师德师风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(包含外籍教师和临时聘用人员)。
二、考核内容及标准
根据《鞍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》(鞍师委发〔2020〕40号),重点考核教职工在履行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等方面的具体表现。
三、考核程序
根据《鞍山师范学院师德师风考核暂行办法》(鞍师委发〔2020〕40号),各单位成立师德师风考核组,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,对教职工进行评价,确定考核结果。
1.职工自评。教职工个人填写《鞍山师范学院教师师德档案》中个人师德总结、个人师德事项报告、个人师德方面所获奖励等内容。
2.综合评议。各师德师风考核组结合教职工个人自评、平时表现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被考核人等次。
3.结果反馈。由各师德师风考核组向被考核人反馈综合评议结果,并由教职工本人签字确认。
4.学校审定。党委教师工作部对各师德师风考核组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统计、汇总,结果报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审定,并向校党委汇报。
四、考核等次
师德考核等次分为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两档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,个人年度考核确定为“不合格”,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,考核前要做好动员,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,全面、客观、公平、公开地评价每位教职工的师德表现。
2.师德考核工作完成后,各单位《教师师德考核档案》于5月30日前统一报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盖章后,由院系归档保存。年度师德考核汇总表(附件)纸质版报党委教师工作部(行政办公楼315房间),电子版发到assfxyjsgzb@163.com,邮件命名格式“**学院(单位)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”。
联系人:闫智博 联系电话:2960810
附件:2020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
党委教师工作部
二○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
附件:
2020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汇总表
单位:
序号 | 教师姓名 | 师德考核成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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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负责人签字:
(盖章)
年 月 日 |
注:该表汇总后所在单位、党委教师工作部各一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