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级党组织:
现将市委宣传部《关于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《通知》要求填报,并于2019年10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党委宣传部(行政楼315室),学校统一汇总报送市委宣传部,电子版报送邮箱:assfxyxcb@163.com
联系人:闫智博 联系电话:2960555
附件:
关于开展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
高层次人才统计工作的通知
市文联、市文旅和广电局、市社科联、鞍山日报社、鞍山广播电视台、鞍山师范学院、辽宁科技大学:
按照部领导指示精神,摸清鞍山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底数,组建鞍山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人才库,现对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政治素质好、业务能力强、学风作风正派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统计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统计范围
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理论研究、教学科研、新闻宣传、出版传媒、创作表演、经营管理、专门技术、国际传播、网络传播等工作的优秀人才。
二、具体标准
1.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有爱国奉献精神。
2.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,学风、作风正派,德艺双馨,有开拓创新精神。
3.学术水平高,在本领域有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成果,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、新闻出版、文化艺术等事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,有一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;组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、经营管理或社会文化活动,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一定成绩;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掌握核心技术或运用现代科技推动文化创新、产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。
4.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。(对于个别文化程度、职称未达到标准,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,也可纳入统计范围)。
5.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。(对于个别超龄,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,也可纳入统计范围)。
三、相关安排
请相关科室根据实际开展统计工作,填写《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高层次人才汇总表》(附后),确保信息真实准确、无遗漏,并于2019年10月10日前,将《汇总表》反馈至文艺科。
联系人:张力,电话:5534219
中共鞍山市委宣传部
2019年10月8日